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循中“学艺竞赛表现优异奖”遴选细则

循人中学于1998年开始设立本奖项,名为学艺竞赛表现优异奖;2015年第九、十次行政会议通过将学艺竞赛表现优异奖区分为“杰出学艺竞赛奖”及“优秀学艺竞赛奖”两种。

遴选细则

遴选细则

一、名称:学艺竞赛表现优异奖。
二、负责单位:教务处。
三、对象:应届高中毕业生。
四、标准:
(一) 操行优良(高中历年操行分数须达75分)。
(二) 高中不能有小过以上的记录(接受销过辅导者)。
(三) 学艺竞赛表现:参加校外学艺竞赛,成绩优异表现突出。
(四) 需由行政老师、教研组长、高三班导师、教务处培训队顾问老师推荐。
五、年限:一年一届(宁缺勿滥)
六、办法:
(一) 由行政老师、教研组长、高三班导师、教务处培训队顾问老师推荐。
(二) 由教务处老师及校长委任一至三位行政老师共同遴选。
(三) 奖项分为“杰出学艺竞赛奖”及“优秀学艺竞赛奖”两类。
(四) 联课表扬大会公布得奖名单。
七、奖励办法:“杰出学艺竞赛奖”获奖学生在毕业典礼获颁证书,“优秀学艺竞赛奖”获奖学生在联课表扬大会上获颁证书,以资鼓励。
八、本细则若未尽妥善处,行政会议有权修订之。
九、此细则于2005年2月17日第三次行政会议通过,并于2005年开始实施。2015年第九、十次行政会议通过将学艺竞赛表现优异奖区分为“杰出学艺竞赛奖”及“优秀学艺竞赛奖”两种。